一、如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1、申请条件
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
2、申请人
需要将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的职工
3、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⑷ 转入单位(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
⑸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
4、业务办理
调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上述材料到本单位开户银行(转出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调入单位凭转出行的转移通知书,到本单位开户银行(转入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具有唯一性,在同一银行之间转移无须为转入职工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在不同银行之间转移的,调入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开设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调出单位办理了资金转出手续,然后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二、如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1、申请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2)职工因停薪留职、长期病假、旷工、下岗失业且没有找到新单位、被判刑劳教、出国留学等原因,与单位只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的。
2、申请人
发生上述情形的职工所在单位。
3、申请时间
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工资关系后30日内。
4、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封存原因证明材料,即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职工被判刑、劳教的,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其他情形的,提供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5、业务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持上述材料以及填写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开户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三、集中封存管理有哪几种情况?
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二是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三是已关闭、注销单位,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
四、怎样办理集中封存手续?
(1)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集中封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单位经办人员填好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B、单位出具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C、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集中封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单位经办人员填好《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B、政府或者上级主管等有关部门准予变更或者终止的批文(或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证明);C、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已关闭、注销且未办理集中封存的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由公积金中心的经办人员负责转入手续。
五、职工称其原单位已关闭、破产,不知其公积金由谁管理,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
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1)到公积金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建设银行仓边路支行、工商银行银山支行)查询。
(2)经查询,在“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没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或进入建行的网站(http://www.ccbgz.com)查看账户是否已转到其他单位;
(3)若前三条皆不满足,则在开户银行查询该单位近期是否有业务发生,若有,设法了解原单位是否还有留守人员;若没有,则按《关于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集中封存手续。
六、集中封存的职工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提供(1)接收单位经办人员填好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转出申请表》;(2)单位的接收证明(盖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3)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转出手续时,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职工持上述材料向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建设银行仓边路支行、工商银行银山支行)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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