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积金资讯首页 >> 提取指南 >> 职工如何申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职工如何申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008-06-20 09:29:06  作者:公积金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职工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和租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由开户银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核定购(租)房及在工行提取总金额后,向职工发放《广州市住 ...
        职工因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和租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由开户银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核定购(租)房及在工行提取总金额后,向职工发放《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  登记证》发放原则:每一本购房合同(或房地产村证、或借款合同、或租赁合同)对应一本登记证。若是联名购房的由联名第一顺序人到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登记证》,将在工行开立公积金账户的联名购房及配偶为《登记证》的共同提取人(承担人),填入《登记证》的“共同提取人情况”栏中。若第一顺序人不在工商银行开户,则需他行出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情况证明》后,由合同(房地产权证明等)中的第二顺序人到开户银行申领登记证,依此类推。
     《登记证》的使用方法:所列的共同提取人持同一本《登记证》到各自的工行开户网点办理每半年支取一次公积金的手续,提取时,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登记证》、支取凭证和身份證原件便可办理。共同提取金额的总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购房总额。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本公司公积金提取服务

  • 广州公积金提取网,专业提取公积金

    专业服务,正规手续,合法备案!

  •